环境影响评价师知识:文物与景观
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景观一般指具有一定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温泉以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等。
如不进行这方面的影响评价,则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下述部分或全部内容:
建设项目周围具有哪些重要文物与景观;
文物或景观相对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
如建设项目需进行文物或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文物或景观对人类活动敏感部分的主要内容。
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因素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他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游览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文物或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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