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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理节税”妙招:视同销售和损耗评估

机构:高顿财务培训 时间:2015-12-19 09:30:53 点击:583

  1、视同销售莫乱套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有一家酒店,老总平时接待客人都安排在自家酒店用餐,内部签招待费,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几单,一年累计起来有十多万,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要求将这十多万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在营业税法规里没有在自己酒店吃饭消费要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的规定,企业依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谬论,又会多缴冤枉税了。

  2、看损耗是否正常

  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损耗,投进的原料一部分损耗了,一部分形成产品。

  在增值税里,正常损耗的进项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进项不能抵扣,要转出。

  因此,正常话费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对企业的纳税非常重要。

  一家化工厂,因为天气炎热,原料蒸发了一部分,盘点造成损失。税务管理员认为是自然灾害造成,属于非正常损失。这也是一宗冤案。天气炎热还没有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怎么说是非正常损失?对税务规定不熟悉的人又会付出代价。

  3、 各行各业有特例

  税务法规有一般的规定,也有针对特殊情况,各个行业也有特殊规定。如果对自身行业的特殊规定不了解,企业也会蒙受损失。

  一家报社,卖报纸缴纳增值税,收广告费缴营业税。因此印刷报纸获取的进项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可以抵扣,一部分不能抵扣,怎么分?

  税务局答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23条规定:按收入百分比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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