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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怪象源自“一个数学问题”

机构:南京仁和 时间:2016-02-05 20:37:15 点击:660

  税务总局解释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计算公式,会出现应纳税所得额越多,税后所得越少的现象。

  税总称,这个计算结果违背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也打击了人民群众努力实现劳动致富的积极性。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越多,应纳税额越多,税后所得也越多,这样才能体现国家税收在收入再分配中的积极作用。

  税总称,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实质上是一个数学问题。由于速算扣除数是根据税率表计算出来的,不同的税率表可以计算出不同的速算扣除数,因此不同的速算扣除数是与其相对应的税率表配套使用的。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经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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