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的协调
1.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冲突的协调
矛盾的表现 | 协调方式 |
经营者希望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能获得更多的报酬、更多的享受;所有者则希望以较小的代价(支付较少报酬)实现更多的财富。 | 解聘:通过所有者约束经营者。 接收: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 激励:将经营者的报酬与绩效挂钩。 两种基本方式:“股票期权”和“绩效股”。 |
2.债权人与所有者利益冲突的协调
矛盾的表现 | 协调方式 |
1.所有者改变举债资金的原定用途,增大偿债的风险,降低了债权人的负债价值; 2.发行新债券或举措新债,增大偿债的风险,致使旧债的价值降低。 | 1.限制性借债: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条款,如规定借款的用途、规定借款的信用条件,要求提供借款担保等。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侵蚀其债权价值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和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来保护自身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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