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课云网 > 孝感仁和会计教育 > 资讯总汇 > 财务会计工作注意事项

财务会计工作注意事项

机构:孝感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26 11:12:50 点击:733

  1、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其余均在月末进行。

  2、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

  3、增值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所得税在国税报(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才在国税办理;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在地税报

  4、月末认证(进项税);月初抄税(销项税)

  5、以工资为基数100%,福利费为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费2.5%,(税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缴拨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所得税前扣除)。

  6、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7、流通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运输费,装卸费,合理损耗,检验费均计入营业费用,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计入成本

  8、单位无工会组织的,不能计提工会经费,更不必计提后再调整。所得税只须每季提一次,不需每月计提。

  9、现金一般从“基本存款户”中提取,一般规定结算帐户不能提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方可。

  10、差旅费的开支范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邮电费,行李运费,杂费

  11、现金日记账保存25年

了解更多会计知识:请访问孝感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