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讲义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概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特点
(三)国库集中收付的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的内容也就包括国库集中收入和国库集中支付两个方面。
1.国库集中收入
国库集中收入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大宗收入直接缴库;零星、小额收入由执行收费(罚款)的单位集中汇缴。
2.国库集中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集中性支付。主要用于支付部门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大宗商品或劳务。
(2)工资性支付。主要用于公务员的个人工资性的支出,包括工资和国家规定对个人的补贴。
(3)零星支付。主要用于各支出部门的日常的、零星的费用支付。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用于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核算管理的账户体系,这个账户体系主要由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构成。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按照财政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置五大类账户管理财政资金: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以及特设专户。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
(2)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所谓零余额账户是指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小额现金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5)特设专户。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用于一些特殊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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