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通过银行存款舞弊的常用手法与风险控制
一、公款私存
含义:即将公款转入自己的银行户头,从而、侵吞利息或挪用单位资金。其主要手法有:
1、将各种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以“预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名义从单位银行账户转汇到个人银行账户。
2、虚拟业务而将银行存款转入个人账户,业务活动中的回扣、劳务费、好处费等不交公、不入账,以业务部门或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等。
3、将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账面以“库存现金”表示。
二、混用“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套现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中,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同现金收支业务混同起来编制记账凭证,用银行存款的收入代替现金的收入,或用现金的支出代替银行存款的支出,从而套取现金并占为己有。
三、未批准擅自提现
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私自签发现金支票后,提取现金,不留存根不记账,从而将提取的现金占为己有。这种手法主要发生在支票管理制度混乱、内部控制制度不严的单位。
四、制造余额差错,以备后用
故意算错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来掩饰利用转账支票套购商品或擅自提现等行为,也有的在月底银行存款日记账试算不平时,乘机制造余额差错,为今后贪污做准备。这种手法看起来非常容易被察觉,但如果本年内未曾复核查明,以后除非再全部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否则很难发现。
五、支票套物
利用工作之便,财务人员擅自签发转账支票套购商品或物资,不留存根不记账,将所购商品据为己有。
六、从银行提现不记现金账
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财务人员在由现金支票提出现金时,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登记现金日记账,从而将提出的现金占为己有。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分两个账本,如果不对照检查,这种手法极难被发现。
七、涂改银行对账单
涂改银行对账单上的发生额,从而掩饰从银行存款中套取现金的事实。在这种手法下,一般是将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同一发生额一并涂改,并保持账面上的平衡。为了使账证相符,有的还涂改相应的记账凭证。
八、截留银行存款收入
利用业务上的漏洞和可乘之机,财务人员故意漏记银行存款收入账,伺机转出转存占为己有。这种手法大多发生在银行代为收款的业务中,银行收款后通知企业,会计人员将收账通知单隐匿后不记日记账,以后再开具现金支票提出存款。
九、出借转账支票
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财务人员非法将转账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私人营利性业务的结算,或将空白转账支票为他人做买卖充当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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