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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出已认证后才丢失的处理措施

机构:南京新兴教育 时间:2016-03-11 10:44:12 点击:934

   ①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②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③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④丢失记账联的处理:(此情况条文中未作明确,此处为个人作法)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⑤丢失全联次处理:(此情况条文中未作明确,此处为个人作法)结合③和④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处罚:无处罚。

  预防:开票方和收票方应完善发票管理和保管传递制度,保证发票在各个范围内不遗失;选择适当的发票传递方式,如专门送达或其他安全的邮递方式进行传送,并及时跟踪,保证发票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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