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一)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方法
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计算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经过以下步骤:
1.计算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计算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取其较高者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估计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反映的是资产如果被出售或者处置时可以收回的净现金收入。
如果企业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
1.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的内容
(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人。
(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人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
(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2.折现率的预计
折现率的确定,应当首先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资产的市场利率无法从市场上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
替代利率可以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调整时,应当考虑与资产预计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等。
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但是,如果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间结构反应敏感的,企业应当在未来各不同期间采用不同的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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