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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主体

机构:福州优路教育 时间:2016-03-21 09:49:48 点击:587

  下面来给同学们讲解下有关一级建造师的知识点:法律关系主体,具体介绍下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是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他们之中缺少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由于三个要素的内涵不同,则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诸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等等。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所组成。

  首先要说的就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或管理、监督建设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它们具体的介绍如下所述:

  第一就是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权力机关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职能是审查批准国家建设计划和国家预决算,制定和颁布建设法律,监督检查国家各项建设法律的执行。行政机关,是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它包括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其次就是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社会组织一般应为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讲的是自然人;自然人也可以成为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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