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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加权平均法

机构:上海仁和会计 时间:2016-03-23 09:40:58 点击:567

  财务会计知识点: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货以后)本次进货的成本加原有存货的成本,除以本次进货的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是:

存货单位成本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出存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的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在于可以随时结转发出存货的成本,便于对存货的日常管理。同时,相对于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由于平均的范围较小,使计算结果比较客观。但是,由于每次收入存货都要重新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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