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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备考点:劳动争议

机构:潍坊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03-24 09:22:48 点击:669

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原则以及注意事项

第一、协商-当事人之间

第二、调解-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第三、仲裁-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第五、诉讼-法院

协商

一、协商遵循的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合法的原则

二、非必要程序

3.形成和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二)调解

1.非必要程序

2.主体-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用人单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三方组成,但用人单位代表的人数不能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人数的l/3.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负责调解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职工,本单位职工与其他单位的争议不属其调解范围。

3.形成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三)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特点

(1)仲裁主体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三方组成,带有司法性质的行政执行机关,而不是一般的民间组织

(2)解决对象

解决劳动争议

(3)仲裁的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法定管辖,而《仲裁法》是约定管辖

(4)与诉讼的关系

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时,可以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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