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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备考知识点:附条件、附期限合同

机构:临沂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04-06 09:57:41 点击:846

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能

《合同法》第45条规矩:“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可以约好附条件。附收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效果时收效。附革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效果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效果的,视为条件已效果;不正当地推进条件效果的,视为条件不效果。“

《合同法》第46条规矩:“当事人对合同的效能可以约好附期限。附收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收效。附中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Z302060掌握合同的改动、转让和中止的规矩

1Z302061合同的改动的规矩

(1)合同改动的概念

合同改动,是指合同依法树立后,在没有实行或没有彻底实行时,当事人依法通过洽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或调整所到达的协议。

(2)合同改动的法则规矩

《合同法》第77条规矩:“当事人洽谈共同,可以改动合同。

法则、行政法规规矩改动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挂号手续的,按照其规矩。“

法津还规矩当事人因严峻误解、显失公平、期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一方有权央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安排改动或撤消。

(3)合同改动有必要恪守法定的方法

《合同法》规矩,法则、行政法规规矩改动合同应当处理赞同、挂号等手续的,按照其规矩。因而,当事人改动有关合一起,有必要按照规矩处理赞同、挂号手续,不然合同之改动不发收效能。

(4)合同改动内容约好不明确的法则规矩

《合同法》第78条规矩:“当事人对合同改动的内容约好不明确的,推定为未改动。”此项规矩,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改动的内容约好意义不清,令人难以判别约好的新内容与原合同的内容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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