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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备考知识点:合同的转让

机构:临沂环球优路教育 时间:2016-04-06 10:01:12 点击:839

合同的转让的规矩

(1)合同转让的概念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建立后,当事人依法可以将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有些权利或许合同中的全部职责、有些职责转让或转移给第三人的法则做法。合同转让分为权利转让和职责转移,《合同法》还规矩了当事人将权利和职责一起转让时适用的法则条款。

(2)债款人转让权利

1)债款转让的概念。债款转让,是指合同债款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款全部或许有些转让给第三人的做法。债款转让又称债款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

2)债款转让的法则规矩

·《合同法》第79条规矩:“债款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许有些转让给第三人,可是下列现象之一的在外: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照当事人约好不得转让;依照法则规矩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80条规矩:“债款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款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款人不发作效能。债款从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吊销,但经受让人附和的在外。”

·《合同法》第81条规矩:“债款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款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归于债款人自身的在外。”法则规矩,受让人取得与债款有关的从权利,是指债款人转让债款时,从归于主债款的从权利也随主权利转让给受让人而发作转让。

·《合同法》第82条规矩:“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通知后,债款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法则规矩,债款人转让债款后,债款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仍然可以敌对受让人。依据上述规矩,为了保护债款人不因合同权利转让而处于晦气方位,债款人得以敌对原债款人的抗辩权,亦得以敌对新的债款人,即受让人。

·《合同法》第83条规矩:“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通知时,债款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款,而且债款人的债款先于转让的债款到期或许一起到期的,债款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法则规矩,债款人对让与人的抵消权可以向受让人行使。依据规矩,已然受让人承受了让与人的债款,那么,为了保护债款人的利益不受危害,受让人关于让与人依据同一债款而应当承担的职责也应承受,包括债款人的清偿抵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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