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复习知识点: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的一般条款,即合同的内容。是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标的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可以是货物、劳务、工程项目或者货币等。依据合同种类的不同,合同的标的也各有不同。
(3)数量
数量,是计算标的的尺度。它把标的定量化,以便确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量化指标,从而计算价款或报酬。签订合同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勒)做到计量标准化、规范化。如果计量单位不统一,一方面会降低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会因发生误解而引起纠纷。
(4)质量
质量,是标的物内在特殊物质属性和一定的社会属性,是标的物性质差异的具体特征。它是标的物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集中表现,并决定着标的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直接关系到生产的安全和人身的健康等。因此,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对标的物的质量作出明确的规定。标的物的质量,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签订,没有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签订,或者有地方标准的按地方标准签订。如果标的物是没有上述标准的新产品时,可按企业新产品鉴定的标准(如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载明的),写明相应的质量标准。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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