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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企业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

机构:成都新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时间:2016-09-06 16:13:57 点击:597

劳动争议的协商解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个独立程序。协商的特征为自治性、争议主体的合意性和非严格的规范性。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规定,协商的具体步骤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
  2.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劳动者一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
  3.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作出口头或书面回应。5日内不作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
  4.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5.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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