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知识: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这种约定无法判定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意愿,所以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仲裁委员会的选定(必须能确定唯一机构)
情况 | 规定 |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 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 |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
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 | 该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 |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一,当事人不能就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
实例:北京仲裁委员会示范仲裁条款写明:因本合同引起的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更多资讯,请访问商丘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
下一篇:二建法规知识:行政强制的法定程序
师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