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仲裁受理
(一)申请仲裁的条件
1.有效的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申请仲裁的方式
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仲裁条款、仲裁申请书以及副本。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当事人情况、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证据(来源)及证人姓名、住所。
(三)审查与受理
1.收到仲裁申请书5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将仲裁规则与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
3.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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