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课云网 > 南京仁和 > 资讯总汇 >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

机构:南京仁和 时间:2016-10-21 11:09:26 点击:910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客体:即征税对象

  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更多资讯,请访问南京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

师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