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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的基本常识

机构:南京音灿伊苏 时间:2016-10-29 18:42:11 点击:880

  因为以这种方式合成的音乐声音悦耳,即有“和谐性”,于是在音乐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和声的概念,且一串音符同时奏响(和弦,chords)也还渐被用来作为标准的模式。这种模式已经纳入音乐声响基本原理的结构。

  每个声音或音质(tone)都有自己的泛音(overtones),不同的音质与泛音的关系或近或远,这种音音与泛之间的关系是大调音阶(major scales)和小调音阶(minor scales)的基础,从而亦成为主调和它们之间相互关系,即调性(tonzlity)的基础。因此,作曲家可依照这种调性骨架,以不同的方式把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组合”起来,同时保持和谐性。

  到巴哈和韩德尔的时代,复音(poly-phonic)或对位(contrapunal)作曲法已在调性框架中完善地建立起来。最复杂的巴哈赋格曲(fugues)完全是用复杂的调性行进(转调,modulations)方式编织起来的,并退回到作品的基本调上。

  18世纪末,为了使那些教育程度较低的听众易于接受,并使他们在较长的演奏中保持专注力,朝着普及的方向发展,调性的变化速率减缓许多。这样就产生了奏鸣曲更为宽敞和对称的形式。像海顿和莫札持这样的古典作曲家,在其音乐作品中,表现出他们那个时代所崇尚的精炼和明显的朴实性,与华丽和装饰性的巴洛克风格适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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