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知识:工程造价控制
(1)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定工作:
a.乙方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审定;
c.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甲方。
(2)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的审定工作:
a.乙方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h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乙方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c.总监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甲方。
(3)监理部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部分以及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和部位),从而制定出书面防范性对策,经总监审核后向甲方提交有关报告。
(4)总监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且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甲方、乙方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5)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审定。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甲方报告。
(7)监理部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甲方和乙方进行协商。
(8)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并拒绝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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