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包括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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