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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基本概念

机构:温州仁和会计 时间:2016-12-13 17:56:14 点击:900

  狭义的法律,是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法律。

  (1)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3)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4)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律价值和法律理念

  1.法律基本价值:确认和维护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

  2.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2)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3)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4)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5)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法律的形式和体系

  (一)法律的形式(法律的渊源)

  法律渊源制定机关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的人大

  特别行政区法律

  国际条约国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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