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无效;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其他书面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可以表现为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而存在的仲裁协议书
2.仲裁协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法定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表示要明确,确定,否则无效
(2)仲裁事项:争议,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可以协议补充
(3)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中约定2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一个,否则协议无效。
3.仲裁协议的效力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只能仲裁
对法院的约束力:排他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不可超出仲裁范围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合同无效,仲裁协议有效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有异议,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双方请求裁定对象不同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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