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知识:电力系统载波通信报表制度规定
1.报表制度是对通信系统实施有效控制和科学管理的基本手段,各载波站必须认真执行,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运行情况。
2.各类报表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载波部应在规定时间由值班员向载波业务领导站报告当日运行情况。
4.载波业务领导站应在每月5日前,将所辖站、段上月载波通信统计表上报省局或网局载波通信主管部门。
5.网局、直属省局载波通信主管理部门应在每季度始15日前,将全网,全省各站、段每季度“载波通信运行综合报表”及运行小结,上报国电通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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