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居住建筑的节地设计(二)
4. 朝向与日照控制
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居住建筑间距,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地形、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因素。建筑的日照要求一般情况下通过与前面建筑的合理间距进行调节,如果不能通过正面的日照满足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在对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进行设计时不能影响周边相邻的其它建筑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建筑建筑物退让、容积率、高度等)。各地的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范、标准等要求执行。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当居住建筑为非正南北朝向时,住宅正面间距应按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日照标准不同方位的间距折减系数换算(见表1、表2)。
表1 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


注:表中方位为正南(0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本表仅适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条式住宅建筑。
表2 不同气候区域的光照时间

(2)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的变化所产生的场地高差、条式与点式住宅建筑的形体组合以及住宅建筑高度的高低搭配等,合理进行住宅布置,有效控制居住建筑间距,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5. 地下与半地下空间控制
地下或半地下空间的利用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交通、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管网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应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充分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做地下或半地下机动车停车库(或用做设备用房等),地下或半地下机动停车位达到整个小区停车位的80%以上。
配建的自行车库,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形式,部分公建(服务、健身娱乐、环卫等)宜利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结合具体的停车数量要求、设备用房特点、机械式停车库、工程地质条件以及成本控制等因素,考虑设置单层或多层地下室。
6.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城市新建设的居住区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同步安排医疗卫生、教育、商业服务、文化体育、金融邮电、市政公用、社区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小区内的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人使用。
社区中心宜采用综合体的形式集中布置,形成中心用地(见表3)。
表3 社区中心设置内容及标准

7. 竖向控制
小区规划要结合地形地貌合理设计,尽可能保留基地形态和原有植被,减少土方工程量。地处山坡或高差较大基地的住宅,可采用垂直等高线等形式合理布局住宅,有效减小住宅日照间距,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小区内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应与城市道路标高相衔接。
四、 居住建筑设计的节地
住宅设计要选择合理的单元面宽和进深。户均面宽值不宜大于户均面积值的1/10。住宅套型平面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套内功能分区要符合公私分离、动静分离、洁污分离的要求。功能空间关系紧凑,便能得到充分利用。住宅单体的平面设计力求规整。电梯井道、设备管井、楼梯间等尺寸选择要合理,布置紧凑,最好不要凸出住宅主体外墙过多。套型功能的增量,除了面积适宜外,还要包括房间功能的细化以及相关配置设备的质量,满足现代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居住建筑的体形设计应适应本地区的气候条件,住宅建筑应具有地方特色和个性、识别性,造型简洁、尺度适宜、色彩明快。住宅建筑配置太阳能热水器设施时,宜采用集中式热水器配置,系统太阳能集热板与屋面坡度应在建筑设计中一体化考虑,以有效降低占地面积。
点击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了解更多建筑工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