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魅”与“祛魅”(一)
Abstract: In fact, the Banister Flecher's "the tree of architecture" means that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is "non- mainstream ", "non- artistic" and "non-progress". The judgment of "non-progress" continuously disturbed the reciting of the history of Chinese ancient architecture.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nightmare of "the tree of architecture", we must get rid of the "traditional" understanding of Chinese ancient architecture. We also must get down to facts to rebuild the framework of apprehens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Key Words: "The tree of architecture"; Western Centralism; React Directly; Continuously Progress
湖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国在西方世界的坚船利炮面前陷于被动,处于被西洋列强宰割的地位,中国文化也逐渐地被西洋学者视为衰老停滞的文化而被轻视与低估,这当然包括建筑在内。如果说英国人弗格生(James Fergusson)在《印度及东方建筑史》(History of Indian and Eastern Architecture)中轻率地说:“中国无哲学,无文学,无艺术。建筑中无艺术价值,只可视为一种工业耳。此种工业,极低级而不合理,类于儿戏”并未引起中国人持续的关注的话,那么,另一个英国人弗莱彻对于中国建筑的评价和论述,却给中国建筑史的研究带来了长期的困扰并深刻地影响着对于中国传统建筑历史的叙述。在《比较建筑史》(A History of Architecture on the Comparative Method)的末章,弗莱彻把中国建筑、日本建筑、伊斯兰教建筑以及印度建筑列在“非历史建筑”之列,并且十分具体地指说中国建筑“千篇一律,自太古以至今日,毫无进步,只为一种工业,不能认为艺术” [1]。在1905年出版的该书的第五版上,弗莱彻又发表了著名的“建筑之树”(The Tree of Architecture)的相关内容,进一步以形象的方式表达了弗莱彻对于中国和日本古典建筑性质与价值的理解与判断(图1)[2]。
结合弗莱彻的论述与“建筑之树”,我们可以看出弗莱彻对于中国古典建筑(乃至日本古典建筑)的性质与价值的判断包含以下三个层次:
(一) 中国传统建筑“是非历史的” 。当然结合“建筑之树”的图像看,经过修正的“非历史”概念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作任何进化的,而是说中国建筑在整体上进化到一定程度后未能持续地进化而处于停滞的状态。
(二) 中国建筑千篇一律,缺乏艺术价值。
(三) 中国传统建筑与当今世界建筑主流是隔膜的。
概括地说,也就是弗莱彻认为中国古典建筑是“非历史的”、“非艺术的”和“非主流的”。实际上,一定文化对于外界的影响力的大小并不简单地取决于文化自身的价值与合理性,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与这种文化当下所持有的军事、经济和交通的力与势有关,那么,弗莱彻认为中国建筑是“非主流”的说法并不牵涉对中国传统建筑的价值判断,因而构不成建筑研究的“内部性”问题。其次,随着世界范围的艺术观念的转变和对维科等强调的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民族文化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的观点确认,加上人们对中国建筑的了解的持续深入,说中国传统建筑“千篇一律”、“缺乏艺术价值”,应该说已经很难得到一般人的认同,就如埃利希·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说的那样,现在“谁也不会因为哥特式大教堂或中国式庙宇不合古典美的模式而说它们丑”,人们“以乐于去理解的一视同仁的态度,欣赏不同时代的音乐、诗和艺术”[3]。但是,指认中国传统建筑为“非历史的”,却时至今日仍是需要认真加以辨证的。事实上,弗莱彻对于中国传统建筑并无深入的了解,其之所以认定中国传统建筑“自太古自今日,毫无进步”,更多地是依据当时普遍存在的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好古恶今”而停滞不前的看法。
需要说明的是,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这段时间里,认为中国文化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就不再前进而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并不是什么奇谈怪论。弗莱彻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评价对于那些主张西化、对民族文化持强烈的批判态度,并且期望通过激烈的批判来激发民众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也算不了什么。就连那些对于中国文化怀有深刻、珍重情感的人,也不是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例如,严复1895年在论及中西文化之不同时就说“尝谓中西事理,其最不同而断乎不可合者,莫大于中之人好古而忽今,西之人力今以胜古;中之人以一治一乱、一盛一衰为天行人事之自然;西之人以日进无疆,既胜不可复衰、既治不可复乱为学术政化之规则”[4] ;就明确地说中国文化与西洋文化差异之一端在于中国文化不能像西方那样持续进化(日进无疆),不仅如此,当时人们还往往明确地把是否能够日进无疆作为判断民族性或国民性的重要指标。梁启超曾经说过:“一国之所以能立于大地而日进无疆者,非持其国民智识也,而持其品性也” [5] 。这样,中华民族当时处于被宰的局面在逻辑上就有了某种必然性,而作为中华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建筑不能持续发展的特征,当然地也就成了这种品性的表征。在民族和国家的存在受到挑战的情况下,对于大多数中国人特别是那些对民族文化持更多的正面看法的人,弗莱彻对于中国建筑的并无充分理据的评价,当然是十分难以接受的。
也许是由于日本人更早地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建筑学专业人员,所以,最早对于弗莱彻的说法提出批驳的,并不是中国人,而是自承在历史上长期地接受了中国文化浸染的日本建筑学人。在某种程度是为了应对弗莱彻所论的挑战,伊东忠太等人开展了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调查与研究,并且于1925年写成《支那建筑史》(该书于1937年由陈清泉译为中文:《中国建筑史》)。伊东忠太在该书第一章第二节中,专论“外人眼中之中国建筑”,直指不惟对中国建筑不以为然,并且谓“日本之建筑程度甚低,为拾取低级不合理之中国建筑之糟粕者”的弗格生为“妄论”,同时也对弗莱彻的说法提出强烈批评。针对弗氏认为中国建筑缺乏伟大的建筑价值并将之与古秘鲁和墨西哥建筑一同视为奇异建筑的做法,伊东忠太说“中国之建筑,自数千年前已大发达,直至今日,仍为雄飞于世界一方之五亿国民所有,以与古代秘鲁、墨西哥同日而语,岂非偏见?!”但是由于西人低看中国传统建筑本来就暗含有低看中华文化乃至人种的意思,所以在学理上中国传统建筑的沿续时间长久和使用人口众多就不能够用来作为中国传统建筑正面价值的证明,逻辑上,人们需要做的恰恰相反,应该用中国传统建筑的价值来证明中华文化乃至民族的伟大。所以,伊东忠太并未形成对弗氏说法的正面回应与有效地批驳,特别是伊氏并不反对弗莱彻将古秘鲁和墨西哥建筑视为奇异建筑的做法,暗示着不同民族的建筑确实有着“格”的差异,湖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在理论上也给自己的辩驳留下了严重的“内伤”,使得弗莱彻对中国建筑的评价有着明确的立足之地。
对于弗莱彻认为中国传统建筑是“非历史的”,也就是未能持续地进化发展的说法,伊东忠太也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对于中国古典建筑历史进程的判断。他把中国古代建筑的发展历程分为前期(石器时代至秦汉)与后期(三国至清)两个大的时段,并特别地通过将后期分为:一、西域艺术摄取时代(三国至隋);二、极盛时代(唐);三、衰颓时代(宋元);四、复兴时代(明清)等四个阶段[6]。这种将明清时代命名之为复兴时代的做法,确切地透露出伊氏将中国建筑塑造成一个能够自动地克服自身的衰颓而实现持续进化的体系的用心。
这种包含着强烈价值判断的历史时段的划分虽然形成了暗含着中国建筑具备持续进化能力的概念性框架,但却因其研究的直接目标更多地与确认日本建筑的价值相关,并非要全面地为中国建筑正名,伊东忠太对这个框架的坚持,却是可以商量的甚至是犹豫的,具体表现为他在进行了上述历史分期的叙述后,紧接着就说:“谓宋元为衰颓时代,世人当有异议,单独观宋元之艺术,亦决非劣等,且可认为优秀,亦未可知;然比于唐之极盛时代,则确衰退矣。称明清代为复兴时代,恐亦有不同意者;然别无较善之名,姑用之耳” [7]。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伊东忠太主要是从美术的角度来立论的,但他却对中国传统建筑中最具代表性的伟大作品——明清故宫在美术上的价值评价甚低,视之为“卑俗”[8],这就更增加了人们对于伊东忠太对于弗氏所论抗辩的有效性的怀疑。更有意味的是,伊东忠太的《中国建筑史》只写到南北朝便草草收场,也使我们没有机会看到其如何来论证或者说明明清时代是怎样地实现了中国古典建筑的复兴的。
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中华民族和文化受到巨大挑战的历史情境中,一批对于中国传统建筑有着浓厚兴趣,认识到建筑为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有识之士,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地开展了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研究乃至调查,并于1931年成立了专门研究中国传统建筑的“中国营造学社”。在研究的初期,由于具体语境和研究积累的限制,人们对中国传统建筑研究的着眼点主要落在确认中国建筑的文化与艺术价值上,并期望以此为基础来推陈出新,发扬国粹 [9],对于深入地探讨中国建筑研究中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并未充分的意识与了解。
1931年和1932年,梁思成和刘敦桢先后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分别主持法式部和文献部,使得中国人对于自己建筑史的研究有了与世界正面对话的可能性,也为恰当地在学理上确认中国传统建筑的价值提供了机会。总的看来,梁、刘二先生从事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本来就有着十分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建筑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在包含十分强烈地确定中国传统建筑正面价值的意向的前提下进行的。
与伊东忠太单从美术角度立论不同,梁思成先生所采取的是更加综合的以西方古典建筑评价原则为基础,并带有明显的结构理性色彩的有机论的建筑评价立场。这种立场原则上认为,理想的建筑的任何组成部分都应该是并且最终也是为了经济地达成结构和空间目标而同时具有美学价值的元素。以这种立场,现代的力学原则与有效地构造方式不容置疑成为了判断建筑合理性和进展水平的核心内容。经过大量的调查和深入研究,梁思成断言,中国传统建筑是一种高度“有机”的结构 [10],并且明确地指出“中国古代建筑和最现代化的建筑之间有着某种基本的相似之处”[11],应该说,这种判断对于确认中国传统建筑的正面价值应该说是十分有效的,并且后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中国人确认自己成就的一种经典性的做法,可是梁先生具体地梳理中国传统建筑演变脉络的结果,却无意中在某种程度上应合了弗莱彻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 “非历史的”的说法,在梁思成对于中国传统建筑的理解中,中国建筑中最为独特的元素——斗,当然地是为了特定的空间和结构目的而设置,并且是在最有效地达成特定的空间与结构目标原则下逐渐地发展起来的;作为一个为了有效地增加挑檐距离的构件,斗组合中的下昂特别是补间铺作中的下昂,应该是一个以阑额为支点,前端承担撩檐方,后端压在下的杠杆(图2);而在建筑结构系统中最为重要的梁的断面的确定当然也应受制于现代力学的规则,并以最小的断面面积来达成最大的跨距。以此为基础,不可避免地梁思成得出了中国传统建筑“孕育并发祥于遥远的史前时期;‘发育’于汉代(约在公元开始的时候);成熟并呈其豪劲于唐代(7-8世纪);臻于完美醇和于宋代(11-12世纪);然后于明代初叶(15世纪)开始显出衰老羁直之象”[12]。对于汉代以后中国传统建筑变迁脉络的描述,之所以有此结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唐宋时期的斗明快地呈现为杠杆的形态,而明代初年以后,中国古典建筑上斗越来越繁密且取消了真正的下昂,“补间铺作不惟不负结构荷载之劳,反为重累,”(二)唐宋时期建筑的梁采取了合乎力学规则的高二宽一或高三宽二的断面形式。可在明清时期的传统建筑中梁的断面由高三宽二变成了高五宽四,甚至是高六宽五,因此“在力学上殊不合理”[13]。不仅如此,中国近代以来,备受西洋列国的侵辱,中华民族亟望民族复兴,因而强健、遒劲、朴素、爽朗是为社会所期望的民族性格,接受过西方建筑及艺术史教育并受到现代主义建筑思潮影响的梁思成先生当然地会给予简洁、豪劲、爽朗、明快的唐宋建筑风格以更高的评价,而很容易低视具有繁复、富丽、阴柔、拘谨倾向的明清建筑风格(图3)[14]。1935年设计的南京中央博物院,在梁思成先生的参与下,放弃清代造型而采用“辽宋风格”就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图4)[15]。因此,从美术风格上,在梁先生那里明清建筑较唐宋也是乏善可陈的。
这样,由于清代以后的中国建筑的变迁被外来文化所打断,因此也就失去了证明这个体系自身具有克服衰退而“日进无疆”的能力和机会。所以梁思成先生勾画的中国建筑历史的序列,就很自然地类同于严复指出的中国传统的“天行人事之自然”的格局。这对于在现代文化的格局中,担负民族复兴重任的中国知识分子,应该是一个并不如意的结果。
如果说对于艺术风格的变迁很难用“进化”和“发展”来归纳,但对于一个未臻完善但却仍然在使用着的“有机的”建筑结构系统,建筑技术本身似乎应该在文明不发生阻断,原有技术成果没有大量流失的情况下,技术内容不断地有所积累,不断地有所改进而呈现为持续进化的状态,应该是一种自然的状态。对于建筑的核心技术部分,更是如此,因而,梁思成先生的研究成果从逻辑上看,在某种程度上更强化了人们对于自身文化的性质的理解上的焦虑。
梁思成先生的《中国建筑史》是在1944年完成的,由于当时的条件限制,这部具有重大价值的学术著作未能随即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中国科学院编译局曾建议将该书付印,但梁思成先生“因为它缺点严重,没有同意”。1954年1月,梁氏在油印本《中国建筑史·前言》中说自己的这部建筑史:“因为错误的立场和历史观点,对于祖国建筑发展的前因后果是理解的不正确。…… 对于各时期的建筑物及其特征,只是罗列现象,没有发展的观点。”在梁思成先生反复地强调“发展”二字的叙述中,在审慎地处理旧作的姿态中,我们当然能够感觉到梁氏把中国建筑历史描述成一个持续进化的历程的内心诉求。并且也许这种诉求并不是肇始于1949年以后,只是,在充满希望的新的民族复兴的历史时期,民族、国家建设的要求,使得这种诉求有了更加明确的外力的支持,而成为需要特别地予以表达的内容 [16]。
梁思成先生的《中国建筑史》,于1954年为了应付高校教学的急需,以油印方式先行印发五十册,仅供给高校有关教师教学参考。这使得在很长时间里,中国高校的建筑学专业就没有一个供学生使用的“中国建筑史”,“1959年中国建筑科学院建筑理论与历史研究室,邀请国内各有关单位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建筑三史编辑会议,拟组织编写《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近代建筑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史》,会议决定先编一本简要的中国古代建筑史,由梁思成、刘敦桢等31位知名学者组成了编辑领导小组。自1960年至1962年先后完成了六稿,梁思成、刘敦桢、汪季琦、袁镜身、乔匀等五人,对第六稿作了整理和审定。此后又于1963年完成第七稿,1964年完成第八稿(即建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建筑史》)。七、八两稿的工作梁思成就参加的不多了” [17]。在新的“建筑史”的编写过程中,梁思成先生明显地希望在叙述中强化“发展”的观念,他在为《中国古代建筑史》六稿所写的绪论中,改变了先前的对于明清斗变迁的价值判断,强调明清时代斗的“明显的退化,几乎沦为纯粹的装饰”,是“工匠们明确要求框架进一步简化”的结果[18]。这一重要的转变,从某种程度上开启了标立中国传统建筑在历史上呈持续进化历程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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