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视觉廊道评价初探(以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为例)(一)
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景观视觉廊道是指参观者沿景区观景路径行走时,其视觉范围内的所有风景在道路上的投影所形成的与景区路径相对应的视觉廊道。景观视觉廊道评价就是指选取主要景观要素,按照设定的单位长度对视觉廊道分段进行景观评价。根据不同地段的视觉景观质量的优劣情况,将景观视觉廊道分为不同等级,并将分级结果直观地表达在景区地图上。景区管理者、景观规划师可根据景观视觉廊道分级图有的放矢地保持景区优良景观地段,改善差劣景观地段。因此,景区的景观视觉廊道评价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关于景观评价的研究,许多学者曾对不同的情况提出了不同的方法[1~5]。这些评价方法适用于特定地区,如城市滨水景观评价[1]、高速公路两翼景观评价[2]、园林植物景观评价[3]等,普适性相对不高。景观视觉廊道评价正是为了建立一种适用于多种不同场所的景观评价标准,以便较准确地评价景区景观质量。该方法的优势在于它的普遍性和客观性。通过建立客观评价标准,减少其他一些评价方法中由主观打分带来的误差。
文章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景观视觉廊道评价方法:双要素叠加法和相关因子加减法。双要素叠加法适用于背景景观模糊,与景区景观有较大连续性,难以明确界定的景区。其操作方法简单易行,较好地保留了景观的第一感觉,但可能造成景区和周边地区景观的混淆。因此,该方法多用于背景开阔的景区,如森林公园、郊外园林等。相关因子加减法适用于能准确提取背景相关因子的参评景区,其评价过程目的明确,可方便管理者对景区景观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评估、改进,达到优化景观的作用。但此方法在初评基础上进行复评,经过二次换算,可能造成参评者对景观最初感觉延迟。因此,相关因子加减法更适用于背景复杂,建筑物密集的景区,如处于闹市区的公园等。
1 景观视觉廊道评价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和实地考察得出的结果,在评价过程中,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首先应遵循以下两个基本设定:一、评价单元的长度设定:景观视觉廊道原则上取100 m/段为基本参评单位,但在直线距离较长、景色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反之,廊道走向变化较多的地方可适当减短。二、评价对象的范围设定:每评价单元对应的景观范围为参评者面向景区,垂直于参评路段,双目平视前方,以正常水平视觉范围,即双眼120°水平夹角范围为标准(图1)。

参评人员在遵循以上两个基本设定的前提下,结合景区实际情况,选择双要素叠加法或相关因子加减法进行景区景观视觉廊道评价。
1.1 双要素叠加法
双要素叠加法是将主要景观要素分为自然景观和非自然景观两个要素进行评价。自然景观是指景区内以及观察者视觉范围内的自然要素所构成的风景,主要从山体、水体、植被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山水一色、植被错落有致的自然景观为最佳。非自然景观是指景区内以及观察者视觉范围内的人工构筑物形成的独特风景,如掩映在绿水青山中的亭台楼阁、平静的湖面上蜿蜒的小桥等景观建筑物,即可以提供给游人休憩的场所,也能成为争相观赏的美景。非自然景观即区别于自然景观,又往往以自然景观为背景,二者相依共存,密不可分。
因此在评价过程中,首先分别确定这两个要素的分级标准,得出分级结果。然后,再对已确定等级的自然景观和非自然景观进行综合叠加,得到景观视觉廊道评价标准。根据所建立的评价标准,可将景观视觉廊道分为不同等级。
1.1.1 建立自然景观评价标准 自然景观评价是指对景区内以及观察者视觉范围内的自然要素所构成的风景质量的分级过程。自然景观评价标准的建立主要由自然景观比例和自然景观质素两个要素决定。
1)自然景观比例:自然景观比例是指山体、植被、水体等自然要素形成的美景在游客视觉范围内所占面积的多少。在景区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然景观所占比例大的景区,游客更能感受到大自然的魅力,体会远离闹市的休闲宁静。因此,根据自然景观的面积多少将其分为四级:P1,自然景观面积在视觉范围内>80%;P2,自然景观面积在视觉范围内占60%~80%;P3,自然景观面积在视觉范围内占40%~60%;P4,自然景观面积在视觉范围内<40%。
2)湖北建筑工程培训学校,自然景观质素:自然景观质素是指自然景观包括的三个要素:山体、植被、水体之间的相互组合情况。自然景观离不开山,更离不开水。山能赋予水以形态,水能赋予山以生机。只有山和水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优美的园林景观。而植被以其姿态、色彩、季相等特性,点缀于山水之间,可创造出百卉争荣的景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可分为三级:Q1,自然景观优美:山峦起伏叠嶂,植被茂密错落,水质澄澈;Q2,自然景观一般:地形起伏小且无连续性,植被普通,水质较清澈;Q3,自然景观较差:地形平直无起伏,植被稀疏,局部地区水体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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