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考试: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提供标志的各类灯具或标牌。
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发光标志牌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带有备用蓄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控制方式。
(2)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要求
①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②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墻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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