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1、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标准,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性质的单位及其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3、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4、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业运输单位。
6、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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