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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施工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

机构:北京优路教育 时间:2015-11-12 10:52:30 点击:849

  首先,说说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

  (2)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3)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其次,再谈谈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施工合同无效,竣工验收不合格,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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