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地通知

机构:河南儒林教育 时间:2014-12-03 点击:7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语文工作机构):

  为适应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地需要,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地设想。根据会议精神,国家语委于1988年成立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资助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课题组,该课题组历时三年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在若干省市对学校师生和“窗口”行业职工进行试测,在此基础上拟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于1991年通过专家论证。1992年由国家语委原普通话推广司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国语普[1992]4号文件)。

  该<<标准>>把普通话水平划为3个级别(1级可称为标准地普通话,2级可称为比较标准地普通话,3级可称为一般水平地普通话),每个级别内划分甲、乙两个等次。1994年,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课题组对该<<标准>>做了文字修订。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出地<<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地决定>>(国语[1994]43号)将修订后地<<标准>>作为附件印发给各省市继续试行。试行六年来,该<<标准>>已为广大群众所熟悉,各地测试实施机构也积累了一定经验。实践证明,该<<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为使该<<标准>>在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发挥更大地作用,该<<标准>>经我委再次审订,作为部级标准予以正式颁布,请按照执行。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1997年12月5日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

  一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语音标准,词语、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_hu、z_zh_j、送气不送气、i_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地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甲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语、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在30%以内。

  乙等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失误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语、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地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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