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登记从业

机构:郑州大力教育培训中心 时间:2015-11-30 点击:759

  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造价员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从事工程造价活动;

  2)使用造价员名称;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从业水平;

  4)保管、使用本人的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2)造价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2)执行工程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保证从业活动成果质量;

  3)与当事人有利益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4)保守从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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