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1.永久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可以忽略不计。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加应力、混凝土收缩、基础沉降、焊接变形等。
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其值随时间变化。如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荷载、风荷载、吊车荷载、积灰荷载等。
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在设计基准期内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而一旦出现其值很大,且持续时间较短。例如爆炸力、撞击力、雪崩、严重腐蚀、地震、台风等。
(二)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1.静荷载: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如结构自重、住宅与办公楼的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
2.动荷载: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例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高空坠物冲击作用等。
(三)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1.均布面荷载Q
建筑物楼面或墙面上分布的荷载,如铺设的木地板、地砖、花岗石、大理石面层等重量引起的荷载,都属于均布面荷载。
2.线荷载
建筑物原有的楼面或屋面上的各种面荷载传到梁上或条形基础上时,可简化为单位长度上的分布荷载,称为线荷载q。
3.集中荷载
在建筑物原有的楼面或屋面上放置或悬挂较重物品(如洗衣机、冰箱、空调机、吊灯等)时,其作用面积很小,可简化为作用于某一点的集中荷载。
(四)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1.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2.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五)建筑结构设计时不同荷载采用的代表值(新)
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
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
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 年设计基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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