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之后,所剩不多的培训机构都是经过教育部门各方面严格审核才存留下来的,家长们想给孩子补课,可以多参考几家正规机构,让孩子多试听,方便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机构。
春季摸底考
制定复习计划
基础知识梳理
形成知识体系
重点题型分析
英语一考制胜
制定复习计划
重难点补缺查漏
高考政策解读
答题技巧训练
全真模拟测试
考场技巧点拨
辅导在学员进行教学的时候更多的时候其实是让学员能够学习学习知识的方式,也是让学员学习解题的方式,而不是让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进行非常育目的刷题,使学员在原本紧张的时间白白浪费掉,也没有办法进行更加全面的复习,导致了一-些不可逆的后果,毕竟是人生大事,所以还是需要慎重也不能浪费时间。
在给学员上课的时候还会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定制专属的辅导方案,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补习薄弱的学科或者进行薄弱的知识点的学习。同时在老师的选择方面,可以有学员和家长挑选适合自己的、自己满意的老师。这样也是为了方便老师和学员之间能够相处的更加的融洽。
等差数列是常见数列的一种,可以用AP表示,如果一个数列从第二项起,每一项与它的前一项的差等于同一个常数,这个数列就叫做等差数列,而这个常数叫做等差数列的公差,公差常用字母d表示。
1.公式法
2.错位相减法
3.求和选自.高考辅导 公式
4.分组法
有一类数列,既不是等差数列,也不是等比数列,若将这类数列适当拆开,可分为几个等差、等比或常见的数列,然后分别求和,再将其合并即可.
5.裂项相消法
适用于分式形式的通项公式,把一项拆成两个或多个的差的形式,即an=f(n+1)-f(n),然后累加时抵消中间的许多项。
小结:此类变形的特点是将原数列每一项拆为两项之后,其中中间的大部分项都互相抵消了。只剩下有限的几项。
注意:余下的项具有如下的特点
1、余下的项前后的位置前后是对称的。
2、余下的项前后的正负性是相反的。
6.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有如下步骤:
(1)证明当n取第一个值时命题成立;
(2)假设当n=k(k≥n的第一个值,k为自然数)时命题成立,证明当n=k+1时命题也成立。
例:
求证:
1×2×3×4 + 2×3×4×5 + 3×4×5×6 + .…… + n(n+1)(n+2)(n+3) = [n(n+1)(n+2)(n+3)(n+4)]/5
证明:
当n=1时,有:
1×2×3×4 = 24 = 2×3×4×5/5
假设命题在n=k时成立,于是:
1×2x3×4 + 2×3×4×5 + 3×4×5×6 + .…… + k(k+1)(k+2)(k+3) = [k(k+1)(k+2)(k+3)(k+4)]/5
则当n=k+1时有:
1×2×3×4 + 2×3×4×5 + 3×4×5×6 + …… + (k+1)(k+2)(k+3)(k+4)
= 1×2×3×4 + 2×3×4*5 + 3×4×5×6 + …… + k(k+1)(k+2)(k+3) + (k+1)(k+2)(k+3)(k+4)
= [k(k+1)(k+2)(k+3)(k+4)]/5 + (k+1)(k+2)(k+3)(k+4)
= (k+1)(k+2)(k+3)(k+4)*(k/5 +1)
= [(k+1)(k+2)(k+3)(k+4)(k+5)]/5
即n=k+1时原等式仍然成立,归纳得证
7.并项求和法
(常采用先试探后求和的方法)
例:1-2+3-4+5-6+……+(2n-1)-2n
方法一:(并项)
求出奇数项和偶数项的和,再相减。
方法二:
(1-2)+(3-4)+(5-6)+……+[(2n-1)-2n]
方法三:
构造新的数列,可借用等差数列与等比数列的复合。
an=n(-1)^(n+1)
等差数列判定及性质等差数列的判定
(1)a(n+1)--a(n)=d (d为常数、n ∈N*)[或a(n)--a(n-1)=d,n ∈N*,n ≥2,d是常数]等价于{a(n)}成等差数列。
(2)2a(n+1)=a(n)+a(n+2) [n∈N*] 等价于{a(n)}成等差数列。
(3)a(n)=kn+b [k、b为常数,n∈N*] 等价于{a(n)}成等差数列。
(4)S(n)=A(n)^2 +B(n) [A、B为常数,A不为0,n ∈N* ]等价于{a(n)}为等差数列。
特殊性质
在有穷等差数列中,与首末两项距离相等的两项和相等。并且等于首末两项之和;特别的,若项数为奇数,还等于中间项的2倍,
即,a(1)+a(n)=a(2)+a(n-1)=a(3)+a(n-2)=···=2*a中
例:数列:1,3,5,7,9,11中a(1)+a(6)=12 ; a(2)+a(5)=12 ; a(3)+a(4)=12 ; 即,在有穷等差数列中,与首末两项距离相等的两项和相等。并且等于首末两项之和。
数列:1,3,5,7,9中a(1)+a(5)=10 ; a(2)+a(4)=10 ; a(3)=5=[a(1)+a(5)]/2=[a(2)+a(4)]/2=10/2=5 ; 即,若项数为奇数,和等于中间项的2倍,另见,等差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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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老师都会采用一种更加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把握学生的学习习惯,在教学过程中也能为提供提供解题思路,并且。并且将学习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难点,学生自己学习思路,帮助学员更好地消化吸收相关的知识考点,促进学员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在专业老师指导下,更好的促进学员获得能力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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