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的考试。同时,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有效期。因此,应考人员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已考过的科目正确选择考试科目。对可以免考有关科目的,应利用政策,提供相关证 明,到相关部门确认免考资格。
对当年考试四科未能全部通过的人员,要确认通过科目的成绩是否依然有效(有效期为两年)。
今后,考试科目可能会有所变化,应考人员要及时查阅相关规定,以防止错报科目。
了解更多安全工程师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南京职业资格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