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机构:成都慧人 时间:2016-01-28 点击:872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正常的租赁行为应有明确的租赁期限,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房屋。《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收回住宅用户的,同时要做好承租人的住房安置。

  5、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标准是租赁合同的核心,是引起租赁纠纷的主要原因。

  6、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的修缮责任,出租住宅用户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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