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水电工程验收实行分级和分类验收制度。工程竣工验收由工程建设的审批部门负责;
工程安全鉴定由项目审批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负责。
机组启动验收的成果是在机组完成 72h 带负荷连续运行后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进行,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组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进行。
枢纽工程和库区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建成,并经过一个洪水期的运行考验后,应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专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