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成果是企业在一定时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最终成果,是资金运动显著变动状态的主要体现。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也包括三项,即收入、费用和利润。
(1)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分类: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一般指的是营业执照注明的主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一般指的是营业执照注明的兼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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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入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关系:
收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两者兼而有之(部分收入还债),最终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注意:
1)并非所有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都是企业的收入;(例如接受投资)
2)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3)收入不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