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的分类

机构:荆州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06 点击:581
 
  (一)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1)总分类科目又称为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原材料”等。
 
  设置:总分类科目一般按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为明细科目,是对于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如“应收账款”科目按债务人名称或姓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应收账款的具体对象。
 
  设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明细分类科目以外,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明细分类科目。
 
  (3)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
 
  总分类科目概括地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明细分类科目详细反映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总分类科目对明细分类科目具有控制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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