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流程如下:
企业本年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注意】如果企业本年度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进行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会计核算过程:
(1) 提取盈余公积时: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2)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3) 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明细账户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
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