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冲刺考点税法基本要素

机构:上海仁和会计 时间:2016-02-16 点击:563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3.征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目的制定方法:

  列举法——具体列举征税对象(消费税)

  概括法——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营业税)

  5.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应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①单一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

  ②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征税。

  a.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增值税)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幅度比例税率,指税法只规定一个具有上下限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授权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予以确定。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3)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一般多在收益课税中使用,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三种形式。

  了解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请访问上海会计培训学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