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建设工程保险,它包括建设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险种,前四种险种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相对较为普遍。
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或工具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并对因施工而对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造成的物质损失或人员伤亡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工程保险。
A.关于投保人,《2007版标准文件》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因此,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B.关于被保险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范围较宽,工程进行期间,对该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总承包人或分包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雇佣的工程师或管理人员。
C.关于保险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范围与前文介绍的“建筑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基本一致,具体的保险内容依不同的保险人会有一定差别,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应仔细审查保险范围。
D.关于除外责任,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通常包括如下情形:
a.军事行动、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罢工、骚动、民众运动或当局下令停工等情况造成的损失;
b.被保险人的严重失职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
c.因违约而承担的违约金及其他非实质性损失;
d.因施工机具本身原因即无外界原因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但因这些损失而导致的建筑事故则不属于除外情况;
e.因设计错误(结构缺陷)而造成的损失;
f.因纠正或修复工程差错(如因使用有缺陷或非标准材料而造成的差错)而增加的支出。
但是,各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的除外情形会有一些差别,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仔细审核具体的除外情形。
②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主要承保机器设备安装、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安装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
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
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安装等分部工程。
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常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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