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方登记:资产的增加额、负债的减少额、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收入的减少额、费用的增加额;
贷方登记:资产的减少额、负债的增加额、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收入的增加额、费用的减少额。
(3)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同,说明账户的性质未变;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反,则说明账户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例如上述提到的“应收账款”账户。除此以外,还有“应付账款”账户、“预付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等。
(4)对于收入类账户以及属于损益类的费用账户,本期发生额在期末结账时都要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初、期末没有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