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总结

机构:荆州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17 点击:579
 
  (1)借方登记:资产的增加额、负债的减少额、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收入的减少额、费用的增加额;
 
  贷方登记:资产的减少额、负债的增加额、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收入的增加额、费用的减少额。
 
  (2)对于每一个账户来说,如果有期初余额,只可能在账户的一方(借方或贷方);荆州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学校整理
 
  (3)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同,说明账户的性质未变;如果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的方向相反,则说明账户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例如上述提到的“应收账款”账户。除此以外,还有“应付账款”账户、“预付账款”、“预收账款”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等。
 
  (4)对于收入类账户以及属于损益类的费用账户,本期发生额在期末结账时都要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初、期末没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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