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把现金存入银行的经济业务,统一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
此外,出纳人员在办理收款或付款业务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避免重收重付。
转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转账凭证将经济业务事项中所涉及全部会计科目,按照先借后贷的顺序记入"会计科目"栏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并按应借、应贷方向分别记入"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借、贷金额合计数应该相等。
记账凭证的审核
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容是否真实;
2.项目是否齐全;
3.科目是否正确;
4.金额是否正确;
5.书写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