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格式不同分:通用凭证(增值税发票、银行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专用凭证(单位收料单、单位出库单)。
9、原始凭证基本内容:⑴原始凭证名称;⑵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⑶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⑷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⑸填制单位签章;⑹有关人员签章;⑺凭证附件。
注意:没有会计主管人员或出纳等人的签章,没有会计科目,记账符号;余额方向。
10、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有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1、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
12、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恩施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学校整理
13、按内容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的收、付款业务,为避免重复记账,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收款凭证。
14、按填列方式分: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例:单式记账凭证便于分工记账,而复式记账凭证不便于分工记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