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认为根本原因是质量和安全不平等,工作程序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1、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都必须经过质量监督的签字,而安全管理仍然停留在书面的整改(就像全职保姆),施工企业不及时整改拿它没办法;
2、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有着决定权,所有参建单位都围着质检站转,虽然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后30日内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综合评定意见”这显然是只停留与书面,流与形式。根据目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来看,除了安全监督机构外,所有参建单位如: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档案等都参与工程验收,都有自己的最后验收权。试想工程既然已经竣工验收了,安全监督机构再竣工后30天后去做什么安全综合评定意见,去找谁,谁理你呢?可见竣工验收后再做综合评定还有什么意义、什么用?
都说安全监管难,特别是我们这些经济不发达的小城市,安全投入少之又少,安全监管真是在“夹缝”中生存,一个字:“难”。下发安全整改如同废纸,到期复查仍然未整改,因为施工企业依旧我行我束,拿它没办法,没人支持你,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这在我们这是很普通的。
首先,没有执法权,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站是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安全监督的,执法主体依然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其次,没有主动权,作为安全监督机构本应监督各参建单位的责任主体,现在依旧是施工企业的安全员、全职保姆型。
质量不过关,质检一句话就可以让它拆了重建,为什么?因为质量不过关,质检不签字,工序无法进行,可见,质检的主动权是紧紧握在手中的;最后,没有决定权。
唐山一级建造师培训机构认为安全监督工作主要难在控制上,试想一下,若施工安全防护不到位、没有安全监督人员的签字,施工企业进行不了下一道工序,同质量一样,把施工过程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控制起来,安全隐患不消除,进行不了下一道工序,才能彻底改变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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