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

机构:武汉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20 点击:689

    (一)利润分配的分配顺序

  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五年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3)应付优先股股利,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4)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5)向普通股投资者分配利润。

  (6)保留一定量的未分配利润。

  (二)账户设置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后的余额。“利润分配”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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