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

机构:十堰仁和会计教育 时间:2016-02-20 点击:661

  1.库存现金盘盈盈亏的账务处理

  当现金发生盘亏时,报经批准后,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账户。

  当现金发生溢余时,报经批准后,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账户;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2.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对于存货的盘盈,应及时办理存货的入账手续,按盘盈存货的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调整存货账面数,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查明原因和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冲减“管理费用”等账户处理。随州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学校整理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或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账户;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账户,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账面价值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报经批准转销时,再作为盘亏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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