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购买方为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1.营业税共有九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娱乐业。
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2014 年 1 月 1 日起,将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和经济业务的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1)建筑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2)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3)娱乐业的税率为5%~20%,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幅度内决定。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执行增值税税率。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2.对于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税务机关可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了解更多关于会计方面的知识,请访问嘉兴会计培训学校